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实训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录入员:

务通知[2024]24号


各学院: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实习实训的整体情况,加强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和监控,进一步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实习实训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本学期实习实训计划,本次检查范围为各专业本学期实施开展的所有实习实训。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遴选责任意识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充实本学院的督导队伍,对本学院本学期的实习实训开展实地督导和检查,并做好督导和检查记录。对于外地或者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可采取打电话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校抽查。学校将组织教务处领导与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巡查,抽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实习实训内容是否科学规范,是否与本专业密切相关、与人才培养方案匹配、与教学大纲和相关课程内容有效衔接。

  2.是否选派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全程管理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工作。校内指导教师是否能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实习工作状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是否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及管理的情况。

  3.学生的出勤率以及表现等基本情况。学院和实习单位是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是否能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等。

  4.实习实训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实习实训专项检查工作,科学制定自查方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2.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须为每位集中外出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各学院相关人员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制定的实习实训计划落实指导任务,不得随意更改。

  4.请于2024年7月3日前将《徐州工程学院实习实训工作总结》(附件1)和《徐州工程学院实习实训检查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sjjxk@xzit.edu.cn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5332(内线)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实习实训工作总结.docx

  2:徐州工程学院实习实训检查表.docx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