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徐州工程学院微专业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录入员:

务通知[2024]第6号



  

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促进学科专业间交叉融合,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适应未来技术发展和战略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提高学生从业竞争力和对未来社会适应力,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内涵

1.微专业是指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2.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由学校统一发放微专业修业证书。微专业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

3.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按照“边建设、边运行”原则施行,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建设主体与责任

1.微专业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承担主体建设责任。微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一名(即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组建教学团队,开展申报工作;制定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招生简章,具体负责报名与遴选工作;开展授课教师安排、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和档案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具体运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

2.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联合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深度参与微专业合作。

三、申报与建设要求

1.申报微专业项目要体现以下特点:

少:课程少,一般由3-5门课程组成;

精:教学内容遴选专业最核心的课程;

尖:聚焦科技前沿、战略新兴产业;

跨:跨专业、跨学科,促进交叉融合。

2.微专业申报的类型
1)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

2)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3)围绕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

4)能够夯实本科基础,有利于本硕衔接;

5)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增强学生职业竞争力;

6)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7)体现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品牌和特色;

8)鼓励微专业课程设计采用“智能+”、“外语+”等模式。

3.课程设计

1)每个微专业需设计3-5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6-15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2)课程建设。微专业项目一般是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体系,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微专业建设要有校内外科研机构或行业企业等力量参与其中,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开发课程资源。

3)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除实践类课程,微专业课程均需建成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模式以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为主,线下加强实践指导和训练。课程内容的组织编排须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内容完整。鼓励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

4.项目团队

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对所教授的内容有较深入的理解。教学团队应包含行业企业专家。校内成员均应长期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鼓励教学名师、学科与学术带头人、资深教授主讲课程。

5.建设周期

微专业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6.申报限额

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微专业。

7.申报程序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制定的微专业招生简章、培养方案、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工作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微专业进行评审,经学校审定通过后,方可开展招生和培养工作。

四、运行与管理

1.各微专业自主确定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报教务处审定后面向学生公布。各微专业负责宣传、选拔等,原则上30人以上方可开班。

2.微专业主要面向大二、大三学生招生,学制不超过2年。学生自愿报名,由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宣传、选拔,并按照培养方案开展培养工作。后期建设成效较好的可以面向社会招生。

3.微专业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可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其中线上学时总量不超过25%。除实践类课程外,原则上须线下集中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线下考核由微专业所在学院组织排考。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通识选修课时段或周六、周日。

4.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且考核成绩合格,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汇总结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微专业证书。学生未完成微专业修读计划,可申请将微专业中修读合格的课程认定为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但须符合学校学分认定相关规定。

五、材料报送

3月15日前,以申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徐州工程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一式三份)、《徐州工程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一份)、《微专业招生简章》(一份)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大学生活动中心220室),电子材料(word格式)发送至jyk@xzit.edu.cn。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