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组织生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党支部“三会一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准则的形式,完整地将“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固定下来,丰富了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三会一课”制度是我们党注重思想建党、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鲜明体现和制度安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紧密结合党的建设实际,不断改进创新。
二、着力提升“三会一课”质量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会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如遇紧急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根据情况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向主持人请假。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根据安排,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依照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要高度重视,会前做好会议内容、会议资料等充分准备;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召开,要发扬民主,重大事项的决议要通过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党员对会议决议应无条件执行;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事项,需要保密的不得向外传播。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执行落实。会议通过的决议,要向未参加会议的党员及时通报。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会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建设工作,讨论通过工作计划和总结,安排支部阶段性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措施、培养发展党员以及党员奖惩问题;讨论研究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处理支部日常事务和其他重要事项。
支部委员会要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为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执行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需要保密的,或没有公布的,不得向外传播。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的具体措施与方法;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情况;根据安排,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依照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谈心谈话,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酝酿讨论党员发展、转正以及奖惩等工作。
党小组会召开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与方法。会议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问题。会议形成的工作措施与方法,由党小组长具体负责落实。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党小组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员参加集中党课学习每学期不少于2次。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普通党员担当。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也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和党员的先锋模范教育;党员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与政策教育等。
党支部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认真制定党课计划。授课人应认真备课,充分准备,讲求实效。做好记录,以备检查考核。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要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三会一课”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明确分工
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校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年年末,党委组织部将集中查阅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及成效将作为各二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依据之一。所有党员都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对无故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依照党章党规进行教育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二)抓好基础,强化指导
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将“三会一课”纳入年度支部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实施前,要围绕中心工作,找准结合点,提高针对性,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优化支部设置,指导支部建立健全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等组织设置。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批复党支部的工作请示与会议决议,指导党支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定期开展活动。要注重“三会一课”台账资料的保存和积累,“三会一课”记录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专人负责。记录内容应要素齐全、过程详细、格式规范,并做好年终整理归档工作。
(三)创新形式,搭建载体
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将“三会一课”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开展有机结合起来,贴近师生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创新,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效果。
(四)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带头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执行会议决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良好的组织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