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我国轻工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参加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2、已有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评过奖,不得重复申报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4、凡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技术发明奖必须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申报国家、行业标准项目的需提供实施2年以上的标准文本。
5、不受理软课题和轻工行业教材、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项目。
二、报送申报材料
1、申报科学技术奖申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或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网页(http://oa.cnlic.org.cn)下载:
(1)关于2019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3)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格式;
(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6)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
(7)轻工业行业分类;
(8)申报项目资料形式审查表;
(9)申请项目汇总表;
(10)回避专家申请表;
(11)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相关二级单位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的具体要求,组织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集中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书填写要求
申报书是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按照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填写相应类别:
(1)技术开发类: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活动中,完成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
(2)推广应用类: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重大工程类:在实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行业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社会公益类:在标准、科技信息、计量和环境保护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创造社会效益的。
2、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创新证明。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提供获得发明专利证明材料。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申报国家、行业标准项目的需提供实施2年以上的标准文本。
3、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4、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需登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官网(http://www.cnlic.org.cn/)进入“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专栏在线填写并提交,附件可以上传PDF和JPG文件。
5、项目申报书的主件(在线填报提交后下载打印)不超过25页,附件不超过40页。其书面申报书应将主件和附件材料合订,不需要另加任何封面,装订成册,平整为佳。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项目报送书面申报书(含附件,与网上填报版本一致)一式2份,《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有本人签字原件,《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如有协调单位需要有外单位签章原件。
2、每个项目须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和附件),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且与纸质版一致。
3、申报资料按《申报项目资料形式审查表》(附件8)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推荐。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项目资料形式审查表》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申请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kgl@xz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参加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评审。
2、对经评审获奖项目将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颁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奖励证书;对于无效申请和经评审未获奖项目不通知,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孙欢乐、仇琛,联系电话:83107121、8310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