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1录入员:

根据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以“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为统揽,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积极稳妥、优化结构、提高质效要求,有力有序做好省“双创计划”申报组织工作。瞄准前沿高端,聚焦产业布局,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端纺织、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紧缺人才。把握人才评价改革要求,坚持评审与认定相结合、客观评价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突出创新创业成效、用人单位评价、市场评价和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等要素。

二、项目类别

1.双创人才

双创人才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7个类别,我校可申报的为高校创新类,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双创团队

双创团队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教育、高端软件、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等7个类别,我校可申报的为教育类,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3.双创博士

双创博士项目分为世界名校、县级医院创新等2个类别,我校可申报的为世界名校创新类,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三、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上述三类资助资金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部分均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项目推荐

对入选者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支持。

3.配套服务

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四、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5202400。各类上报材料(清单见附件4)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2.申报人还需填写汇总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和我校签署《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扫描版本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纸质版与申报材料一起送至人事处。从海外首站来江苏工作的人才,还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电子照片。

3.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申报书样式、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汇总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等材料见附件5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网络申报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须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行为,并作出书面说明。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请申请人于202043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1589642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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