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录入员:

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2020年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开始启动。根据《2020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申报通知》(产学研函字〔2020〕第06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置: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五个奖项。

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表彰10人,是我国产学研界评选出的年度十大创新人物。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有完善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有代表性的创新团队和研发实力,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勇于突破、有效的推动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发展,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实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方面表现突出,为创新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均可申报。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5.产学研工匠精神奖:在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中弘扬工匠精神、敬业奉献、技术精湛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能工巧匠均可申报。

二、奖项申报要求

1.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管理部门提名。

2.创新奖、促进奖、工匠精神奖申报人年龄原则不超过70周岁。

3.创新奖、促进奖不可同时申报,同类奖项单位与个人不可同时申报。已获得创新奖、促进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4.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应3-5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 ,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成果的数量不超过2项,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创新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4项;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5)申报2020年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应于201712月31日前完成;且后附证明材料应与申报成果相关;

(6)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应附第三方鉴定和查新报告;

(7)已获得创新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类似成果项目;

(8)2019年自动放弃奖项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

5.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各奖项的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封面硬白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

2.请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820日,将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纸质材料按要求一式2份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材料的完整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阮少伟

电    话:83791202(6202)

邮    箱:kycpt@xzit.edu.cn

地    址:中心校区行政楼A2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