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11 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我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厅审核后向教育部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二、奖种设置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三、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 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四、工作程序
1.申报
提名项目可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中的模板及要求填写申报书,6月1日后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请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在6月8日前报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2)至科技处,科技处分配推荐号和登陆口令。
2.公示
提名项目请在6月22日前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提交公示材料电子档,科技处汇总后统一公示。项目其他完成单位同步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五、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报送
提名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6月30日17:00。
2.纸质材料报送
2020年7月1日前,提名项目纸质材料提名书一式3份(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交至科技处。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阮少伟
电 话:83791202(6202)
邮 箱:kycpt@xzit.edu.cn
地 址:中心校区行政楼A212室